后勤服務中心崗位職責
1.財務科
(1)負責傳達貫徹《會計法》、國家財務管理制度、稅法及財經紀律,并負責檢查執行情況。
(2)建立健全財務預算、預支/借支、報銷、工資審核,以及發票、印章、空白支票保管等制度,并跟進各項制度的實施。
(3)負責對下屬人員(會計、出納)的培訓、指導及考核工作,提升財務科的整體實力。
(4)對每一項費用都嚴格把關,減少和控制學校不必要、不合理支出,降低運營成本,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。
(5)協助校長建立和推行各部門費用預算管理體系,并設計相應的表單和審批流程,使學校的每月預算更趨準確。
(6)負責提交相關財務報表,保證準確及時,報表包括負債表、損益表、現金流量表,以及提供學校所需求的各項數據。
(7)監督出納的庫存現金、空白支票、發票以及財務憑證、賬簿的安全管理。
(8)負責固定資產及辦公用品存放的監督與管理。
(9)審核應收賬目清單,對于超期應收款提出具體處理建議并呈報校領導,不定期審查對賬單,發現差異需查明原因,對于不明賬務需做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及處理建議匯報校領導,經校長同意后才可作出調整。
(10)審核、報批和發放教職工以及離職教職工薪資。
(11)負責審核各項財務收支,嚴把財務關,做到按計劃列支,控制費用開支,杜絕非正常開支。
(12)負責財務監督、檢查和審計等工作。
(13)承辦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2.總務科
(1)負責全校后勤管理,努力為教學、師生工作及生活服務。
(2)負責后勤資產的管理、監督和使用,做好維護、維修工作,確保教學基礎設施及生活基礎設施正常使用并充分發揮使用潛力。
(3)審核后勤資產的驗收入庫手續,參加有關設備、物品入庫驗收工作,建立后勤資產實物賬,每年與學校財務科核對后勤資產帳目,做到帳物相符。
(4)負責學校各種物資、材料采購的入庫手續,建立總務庫存賬,每月與財務科核對庫存變動數字。
(5)負責全校教學用房、辦公用房、生活服務用房的準備、調整、維修管理。
(6)配合物業做好管理,開拓渠道,做好服務工作,不斷提高效益。
(7)負責學生公寓管理工作。督促做好學生宿舍的調配、設備配置、衛生、安全工作,搞好學生宿舍的各項管理工作,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。
(8)協助監督、檢查校內各食堂的工作,保證師生員工膳食的衛生好、數量足、質量優、價格低。
(9)負責全校資產、辦公用品、教學用品、行政設備的計劃、采購、招標、供應、管理和分配。
(10)協助做好辦公區、教學區、生活服務區及院內干道、運動場地、公共廁所的衛生保持清潔。
(11)積極開展防疫、保健和愛國衛生工作;協助做好校園環境保護工作。
(12)協助監督學校開水房、理發室、浴室及其它生活服務設施的管理營運工作。
(13)承辦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3.保衛科
(1)制定學校安全保衛規章制度,并組織和監督實施;根據“誰主管,誰負責”的原則,把安全保衛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、具體人;完成校內各級安全責任書的簽訂工作。
(2)會同有關部門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、國家安全、維護社會政治穩定、治安保衛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宣傳教育,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、政治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。依靠群眾做好防火、防盜、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,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為。
(3)維護校園內穩定和良好的治安秩序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為教育、教學、教職工工作、學習、生活提供安全保障。
(4)認真貫徹執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,落實《重點單位消防工作十項標準》和有關易燃、易爆等危險物品的管理規定,做好防火安全工作。
(5)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,對重大火險和治安隱患,及時報告有關部門,督促整改,消除不安全因素。
(6)做好動態信息工作,負責本部門原始資料的保管工作。
(7)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保密教育和保密檢查,同盜竊、出賣黨和國家機密的行為作斗爭。
(8)按照國家和學校的要求做好外事保衛工作和學校行政警衛工作。
(9)協同做好校園的交通安全管理和門衛工作。
(10)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做好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,建立和健全學校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,充分發揮治安防火責任人作用。
(11)修訂和完善疫情防控的相關制度和預案,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防疫物資的儲備、發放和維護等工作。
(12)承擔上級公安機關、安全機關臨時交辦的有關工作。
(13)承辦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